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校級優(yōu)秀科研成果申報評獎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者:王憶南發(fā)布時間:2025-02-21瀏覽次數:10


院部、各分校:

根據《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寧城職院〔202352號)相關規(guī)定,為激勵我校教職工提高科研質量,產出高質量成果,現組織開展2022-2024年度校級優(yōu)秀科研成果申報評獎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范圍

1.參評成果的申報人須是本校教職工且須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申報人署名單位須含有“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或“南京開放大學”(含南京開放大學分校,各分校申報的科研成果須為依托我校立項課題產生的科研成果)。學術專著如果是由本校作者獨著,或者由本校作者任第一作者且個人撰寫字數在5萬字以上的,或任第二或第三作者并撰寫50%以上篇幅的,可申報參評全書,否則只可申報其中由我校作者撰寫并獨立成章的部分。

        2.參評成果的申報范圍為202211日至20241231產生的研究報告、學術論文、會議論文、學術專著(含編著、譯著利、成果轉化等

3.一名申報人申報成果不超過兩項。

4.已獲得國家、省部、市級、國家開放大學各類獎項的科研成果或已經以教學成果等形式在學校獲獎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條件

參與本次申報的科研成果應具備以下條件:

1.研究報告須為項目研究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立項,有立項編號,并按規(guī)定通過結項鑒定。

2.學術論文須在有全國統(tǒng)一刊號(CN號)和國際標準刊號(ISSN)的學術期刊(含報刊理論版,不含副刊和增刊,不含論文集與書評,不含連續(xù)型電子期刊)上公開發(fā)表。

3.會議論文須是參加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國家開放大學或其他境內外知名高校召開的學術交流研討會,并在會議上宣讀、交流發(fā)言。

4.學術專著須經國家批準的出版社正式出版。

5.專利(包含授權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須于2022-2024年度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

6.成果轉化。成果已推廣應用,產生了良好經濟或社會效益。

7.具有學術價值、社會影響或實際效益的其他科研類成果。

申報的科研成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成果所有完成人無學術不端行為。

三、申報材料報送

1.填報申報表

申報人需要填寫《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南京開放大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表》,A4紙打印一式3份,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后交部門科研秘書匯總同時部門科研秘書需要填寫完整的《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南京開放大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A4紙打印一式1份,部門領導簽字蓋章。

2.提供成果材料

 ⑴研究報告:研究項目結項材料復印件1份,研究報告、產生社會影響力的相關證明(如收錄、轉載、領導批示)復印件3份。

 ⑵學術專著:著作原件1份,封面、版權頁、章節(jié)目錄復印件3份,合著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申報人承擔部分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

 ⑶論文:成果原件1份(在本校學報發(fā)表的論文不需提供原件),期刊封面、封底、目錄及論文全文復印件3份,檢索收錄證明等。會議論文還需提供會議邀請函通知、會議宣讀論文證明等證明材料復印件3份。

 ⑷專利、成果轉化:證書原件1份。相關專利轉讓合同、推廣應用證明等材料復印件3份。

 ⑸其他科研成果:證明該項成果學術價值、社會影響和實際效益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復印件3份。

3.報送時間及要求

以上紙質材料,由各部門匯總后于20253416:00送至質量管理與科研處綜合辦公室,同時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郵箱:kjc@ncc.edu.cn

地址: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溧水校區(qū)圖書館418辦公室


附件:

        1.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南京開放大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2.南京城市職業(yè)學院(南京開放大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


質量管理與科研處(圖書館)

                                       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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